关于支付2018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等十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08月20日 17:07
【摘要】关于支付2018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等十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场参与人:2018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8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8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8年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
关于支付 2018 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等十只债券 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8 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8 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 券(五期)、2018 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8 年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8 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8年湖北省政府(武汉市)轨道交通专项债券(一期)——2018 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8 年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门市、孝感市、黄冈市、恩施州)棚改专项债券(一期)——2018 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8 年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荆门市、咸宁市)棚改专项债券(二期)——2018 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8 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8 年山东省政府棚改专项债券(一期)——2018 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 (五期)、2018 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将于 2019 年 9 月 3 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 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6843”, 证券简称为“浙江 1808”,是 2018 年 9 月 3 日发行的 3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7%,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3.7 元。 二、2018 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6844”, 证券简称为“浙江 1809”,是 2018 年 9 月 3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01%,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2.005 元。 三、2018 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6845”, 证券简称为“浙江 1810”,是 2018 年 9 月 3 日发行的 10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4.01%,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2.005 元。 四、2018 年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衢州 市、台州市、丽水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8 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6846”,证券简称为“浙江 1811”,是 2018 年 9 月 3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8%, 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3.8 元。 五、2018 年湖北省政府(武汉市)轨道交通专项债券(一期) ——2018 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6847”,证 券简称为“湖北 1808”,是 2018 年 9 月 3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票 面利率为 3.8%,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 元。 六、2018 年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荆门市、孝感 市、黄冈市、恩施州)棚改专项债券(一期)——2018 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6848”,证券简称为“湖北 1809”, 是 2018 年 9 月 3 日发行的 7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98%,每年支 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3.98 元。 七、2018 年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荆门市、咸宁市)棚改 专项债券(二期)——2018 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 码为“106849”,证券简称为“湖北 1810”,是 2018 年 9 月 3 日发行 的 10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01%,每年支付 2 次利息,每百元面 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2.005 元。 八、2018 年山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6850”, 证券简称为“山东 1810”,是 2018 年 9 月 3 日发行的 3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7%,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3.7 元。 九、2018 年山东省政府棚改专项债券(一期)——2018 年山东 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6851”,证券简称为“山东 1811”,是 2018 年 9 月 3 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8%, 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3.8 元。 十、2018 年山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6852”, 证券简称为“山东 1812”,是 2018 年 9 月 3 日发行的 3 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 3.7%,每年支付 1 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 3.7 元。 十一、从 2019 年 8 月 26 日至 2019 年 9 月 2 日停办上述地方政府 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二、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2 日,凡于当日收 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9 年 9 月 3 日除息交易。 十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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