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8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等十九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07月03日 16:53
【摘要】关于支付2018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等十九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场参与人:2018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
关于支付2018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等十九只债 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8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二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七期)、2017年北京市东城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7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九期)、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十期)、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9年7月17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6617”,证券简称为“浙江1803”,是2018年7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3.6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1元。 二、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803”,证券简称为“重庆1705”,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82元。 三、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804”,证券简称为“重庆1706”,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元。 四、2017年重庆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805”,证券简称为“重庆1707”,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05元。 五、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806”,证券简称为“重庆1708”,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74元。 六、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807”,证券简称为“重庆1709”,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97元。 七、2017年重庆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808”,证券简称为“重庆1710”,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05元。 八、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809”,证券简称为“北京1707”,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7元。 九、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7810”,证券简称为“北京1708”,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75元。 十、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811”,证券简称为“北京1709”,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9元。 十一、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7812”,证券简称为“北京1710”,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5元。 十二、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7813”,证券简称为“北 京1711”,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9元。 十三、2017年北京市朝阳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二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7814”,证券简称为“北京1712”,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4元。 十四、2017年北京市东城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815”,证券简称为“北京1713”,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5元。 十五、2017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九期)证券代码为“107816”,证券简称为“北京1714”,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5元。 十六、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7817”,证券简称为“北京1715”,是2017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5元。 十七、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24”,证券简称为“湖南1502”,是2015年7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4元。 十八、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325”,证券简称为“湖南1503”,是2015年7月17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8元。 十九、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326”,证券简称为“湖南1504”,是2015年7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5元。 二十、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6日停办上述地方政府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二十一、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6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9年7月17日除息交易。 二十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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