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九期)国债等十三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02月18日 17:40
【摘要】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九期)国债等十三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场参与人: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九期)国债、2018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8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8年湖北省(武汉市、荆...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九期)国债等十三只债 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九期)国债、2018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8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8年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荆门市、咸宁市)棚改专项债券(二期)——2018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2016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2016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将于2019年3月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29”,证券简称为“国债1029”,是2010年9月2日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1元。 二、2018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6844”,证券简称为“浙江1809”,是2018年9月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 利息2.005元。 三、2018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6845”,证券简称为“浙江1810”,是2018年9月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05元。 四、2018年湖北省(武汉市、荆州市、荆门市、咸宁市)棚改专项债券(二期)——2018年湖北省政府专项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6849”,证券简称为“湖北1810”,是2018年9月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005元。 五、2016年贵州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7274”,证券简称为“贵州1616”,是2016年9月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6元。 六、2016年贵州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276”,证券简称为“贵州16Z8”,是2016年9月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95元。 七、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7527”,证券简称为“新疆1701”,是2017年3月2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3%,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3元。 八、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528”,证券简称为“新疆1702”,是2017年3月2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元。 九、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7529”,证券简称为“新疆1703”,是2017年3月2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19元。 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7530”,证券简称为“新疆1704”,是2017年3月2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54元。 十一、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789”,证券简称为“广东1603”,是2016年3月2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7元。 十二、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790”,证券简称为“广东1604”,是2016年3月2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3元。 十三、2016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791”,证券简称为“广东1602”,是2016年3月2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 票面利率为2.85%,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5元。 十四、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1日停办上述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五、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1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9年3月4日除息交易。 十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发行人划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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